在中国,公司名字中带有“晶”字是可以的。但是,根据中国的公司登记法律法规,公司名称的选择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:
1. 不允许使用国名、地名、外文名称或者容易与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名称相同或相似的文字。
2. 不允许使用有损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。
3. 不允许使用已经注册或者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。
4. 不允许使用含有民族歧视或者伤害民族感情的文字。
在确保名称符合上述规范的前提下,你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在公司名字中使用“晶”字。此外,还需要进行相应的名称查询和审批程序,确保名字的可用性。在正式注册之前,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或工商注册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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