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酒门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填写时,需要根据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详细、准确地描述经营范围。以下是一个示例,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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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经营范围:**
1. 食品销售:
- 烟草制品零售(包括卷烟、雪茄烟、烟丝等)
- 酒精饮料零售(包括白酒、啤酒、葡萄酒、黄酒、果酒等)
2. 非食品销售:
- 零售烟具、酒具等配套产品
**具体描述:**
- 卷烟、雪茄烟:销售国内知名品牌的卷烟和雪茄烟,包括但不限于中华、云烟、红塔山等。
- 烟丝:销售各类烟丝,包括散装烟丝和包装烟丝。
- 啤酒:销售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啤酒,如青岛啤酒、雪花啤酒等。
- 白酒、葡萄酒、黄酒、果酒:销售各类白酒、葡萄酒、黄酒、果酒,包括但不限于茅台、五粮液、张裕、长城等品牌。
- 酒具:销售各类酒具,如酒杯、酒壶、酒瓶等。
- 烟具:销售各类烟具,如打火机、烟斗、烟嘴等。
**注意事项:**
- 以上经营范围仅供参考,实际经营范围需根据门市的具体情况确定。
- 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所有拟销售的烟酒产品及相关配套产品。
- 确保经营范围描述清晰、准确,避免遗漏或误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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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根据您的实际经营情况,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。在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时,务必遵循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经营范围的合法性和合规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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