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,注册公司名字是可以包含“通”字的。但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公司名称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1. 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;
2. 不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;
3. 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;
4. 不可能引起公众误解;
5. 不使用外国国家(地区)名称、国际组织名称;
6. 不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;
7. 不使用行业、经营特点不明确的字样;
8. 不使用汉语拼音字母、阿拉伯数字等;
9. 不使用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使用的字样。
因此,如果“通”字在您的公司名称中不违反上述条件,并且符合行业特点,是可以使用的。在注册前,建议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名称预先核准,以确保公司名称的合法性和唯一性。
「点击下面查看原网页 领取您的八字精批报告☟☟☟☟☟☟」
上一篇
以精字取个强盛店名